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存款操作实务与政策法规手册
7801070585
中国方正出版社 / 0000-00-00
平装 / 32开 / 246页 / 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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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关于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存款实务的分析及程序
第一章 关于查询 冻结 扣划银行存款实务的一般分析
第一节 金融案件现状概述
第二节 关于银行存款的查询 冻结扣划的问题的提出
第三节 当今工作的难点
第二章 银行与客户的基本关系
第一节 开户银行与开户人的法律关系
第二节 银行与客户的帐户关系
第三节 银行与客户在存、取款中的法律关系
第四节 银行与客户在结算活动中的法律关系
第五节 付款人与收款入的法律关系
第六节 付款人与付款行的法律关系
第七节 付款行与收款行的法律关系
第八节 收款行与收款人的法律关系
第九节 付款人与收款行的法律关系
第十节 收款人与付款行的法律关系
第十一节 贴现与贷款的法律关系
第十二节 付款理由与收款理由的法律关系
第十三节 转移存款后的法律关系
第十四节 在结算活动中货款所有权关系的变化
第十五节 开户银行在结算中的责任
第十六节 委托办理结算人的责任
第十七节 未经存款人委托办理了存款支付的责任
第十八节 监督人的责任
第十九节 贷款活动中的法律关系
第三章 银行执行查询、冻结、扣划存款行为的法律性质
第一节 银行冻结、划拨银行存款的法律性质
第二节 银行的协助司法执行
第三节 行政机关通知银行执行查询 冻结扣划存款的行为有损法律的尊严
第四节 银行向贷款单位追收贷款是国家赋予的正当职责
第四章 关于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存款的实务
第一节 关于查询 冻结 扣划银行存款规定的一般说明
第二节 正确区分银行正常业务和冻结 扣划业务
第三节 关于查询 冻结 划拨银行存款的实务操作
第二部分 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存款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销货收入扣款顺序
的暂行规定 (1962年6月26日)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冻结投机倒把集团和个人在银行存款
的手续的规定(节录)(1965年9月28日)
商业部 中国人民银行转发上海市人民
银行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冻结
划拨投机违法单位和个人在银行存款手续
问题的联合通知》(1978年6月3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上海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关于冻结 划拨投机违法
单位和个人在银行存款手续问题的
联合通知(节录)(1978年4目25日)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人民银行转发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
民事判决向银行调取当事人存款问题的
通知》的通知 (1980年6月16日)
附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执行民事判决向银行调取当事人存款问题
的通知》(1980年2月29日)
中国人民银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
查询 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
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
的联合通知(1980年11月22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追回银行被抢
被盗 被骗 贪污 丢失库款
和金银处理的规定(1981年4月1日)
附 财政部关于银行被抢
被盗 被骗 贪污 丢失等
追回款项处理问题的复函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再次重申追回银行
被抢 被盗 被骗 贪污 丢失库款
和金银处理的规定的通知 (1987军)
全国总工会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
严格按《工会法》规定拨交工会经费的
通知(1980年12月31日)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关于存款人
死亡后存款过户和支付手续问题的
补充通知(1981年5目15日)
中国人民银行储蓄管理局关于
军队查询 停止支付个人储蓄存款处理
手续的函(1981年4月21日)
海关总署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农业很行
中国银行关于由银行协助海关追缴
或冻结有关参与走私的单位存款
的通知 (1982年1月30日)
中国人民银行(储蓄部)关于司法等部门
查处案件收受的储蓄存单(折)要求银行划转
储蓄存款的复函(1982年11月29日)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物价总局关于强行
划拨存款问题的解释(1982年3月30日)
中国人民银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
没收储蓄存款缴库和公证处查询存款
问题的几点补充规定 (1983年7月4日)
中国人民银行(储蓄部)《关于军队系统贯彻
关于没收储蓄存款缴库和公证处查询存款问题
几点补充规定的通知》(1983年8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查询、
冻结和扣划企业事业单位 机关 团体的
银行存款的联合通知(1983年12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可以直接
与银行系统的营业所 信用社联系
查询、冻结或者扣划企事业等单位存款
的批复 (1985年1目1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业银行、
信用社担保的经济合同被确认无效后
保证人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问题
的批复(1987年2月5日)
国家安全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家安全机关
向银行查询 要求停止支付个人在银行的存款
事项的通知(节录)(1985年1目20日)
审计署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
审计机关作出的缴款、扣款 停止
财政拔款和银行贷款处理决定的
联合通知 (1985年12目11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查询 冻结和扣划
单位的银行存款问题的复函(节录)
(1987年5月20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冻结 扣划单位
银行存款问题的批复(节录)
(1987年10目4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冻结军队
在银行存款问题的复函(节录)
(1987年10月16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协助扣划
市政罚款问题的批复(1988年6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人民法院裁定
冻结的当事人银行存款其他人民法院
不应就同一笔款额重复冻结问题的批复
(1987年12目14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尚未到期的财产
收益可否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批复
(1988年10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
法院对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需要
银行协助执行的案件应如何办理问题
的联合通知 (1989年1月1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银行擅自划拨法院
已冻结的款项如何处理问题的函
(1989年3月26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企业预收货款及银行
扣款问题的批复(1989年11目18日)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
国务院《决定》加强金融 税务部门配合
的联合通知[(89)国税征字第018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国家行政机关工作
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
的通知[银发(1989)359号]
监察部关于监察机关查核、暂停支付与
贪污、贿赂案件直接有关的个人在银行的
存款问题的通知[监发(1989)35号]
监察部关于监察机关查核、暂停支付
与贪污贿赂案件直接有关的个人在银行存款有关
问题的补充通知[监办发(1990)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银行扣款侵权问题
的复函(1990年2月23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查询被检查对象存款的有关问题
的通知(1990年7目1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队单位作为经济纠纷
案件的当事人可否对其银行帐户上的存款
采取诉讼保全和军队费用能否强行划破偿还
债务问题的批复(1990年10月9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查询被检查对象存款的有关问题
的补充通知[银发(1991)55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法院要求扣划金融机构
存款问题的复函(1991年7月24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法院冻结 扣划
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存款问题
的复函(1991年8月16日)
中国人民银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
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查询、冻结
扣划企业事业单位 机关 团体银行存款
的通知[银发(1993)356号]
第三部分 涉及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存款的有关法规
国家经济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管理经济合同若干问题
的联合通知(节录)(1979年8目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节录)
(1981年12月13日)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节录)
(1982年7月7日)
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征集办法(节录)
(1982年12月15日)
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征集办法
实施细则(节录)
(1983年1目17日)
国家物价局对违反物价纪律实行经济制裁的
暂行规定(节录)(1983年10月24日)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
紧急通知(节录)(1985年2月7日)
借款合同条例(节录)(1985年2目28日)
违反外汇管理处罚施行细则(节录)
(1985年4月5日)
中国人民银行稽核工作暂行规定(节录)
(1985年7目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节录)
(1985年7月27日)
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节录)
(1985年8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节录)
(1986年1目7日)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制度(节录)
(1987年6目3日)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
暂行规定(节录)(1988年9月13日)
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节录)
(1986年12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节录)
(1987年1月22日)
基金会管理办法(节录)
(1988年9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节录)
(1987年9月11日)
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节录)
(1987年9月17日)
银行结算办法(节录)
(1988年12目19日)
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在商品中掺杂
使假的通知(节录)(1989年9月3日)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实施细则(节录)(1989年9月8日)
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1990年8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节录)
(1990年11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节录)
(1990年12月9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关于
加强演出市场管理报告的通知(节录)
(1991年2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录)
(1991年4月9日)
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节录)
(1991年11月22日)
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
行为的通知(节录)(1992年7目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节录)
(1992年9月4日)
储蓄管理条例(1992年12月11日)
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
规定(节录)(1993年1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节录)
(1993年2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节录)
(1993年4月1日)
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节录)
(1993年4月12日)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节录)(1993年8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节录)
(1993年9月2日)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节录)
(1994年3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1995年3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1995年7月1日)
"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存款操作实务与政策法规手册"的书摘……
第一节 金融案件现状概述
纵观全国金融系统发生的金融案件的情况,根据党和国家不
同时期的不同经济政策、金融运行机制的变化及金融业务的发展,
新中国金融系统案件发生的情况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大
体上可分为三个时期。
一、建国以来至1984年
这一时期金融系统除个别职工进行金融经济犯罪活动,基本
无案件诉讼,主要原因有三个:
1.是业务单一,纠纷不多。在这个时期,除中国人民银行的
分支机构统一办理金融业务外,只有地区性的农村信用社。全国
业务管理高度集中,政策统一,权力集中,管理过死,金融纠纷
不易发生。但是,没有发生金融案件的诉讼活动,并不意味着没
有金融案件存在,在全国性的大量金融业务中,实际上也不可能
不发生金融案件。在金融业务运行中,金融案件是客观存在的事
实,只不过是有了金融案件大都提交给主管上级单位解决,没有
发生诉讼活动罢了。
2.法制建设起步较晚。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法制建设没有
成龙配套,诸如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企业法人登记注册制度、经
济审判制度都未能相应建立,人们也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
自己本身的利益,因此,该通过打官司解决的经济纠纷,也就自
行消化了。
3.政府直接管理企业,以行政手段代替法律手段。在这个时
期,我们实行以国营企业为主,集体企业为辅的方针、政策,经
济成份单一,而且由政府直接管理企业,经济权益与个人间一般
不发生直接关系,即使发生经济纠纷,大都由政府出面协调解决,
或者以行政手段代替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二、1984年至1989年
这一时期为金融案件诉讼的高峰时期。据不完全统计,仅中
国工商银行全国系统内这几年间就发生各种案件约6万多起,这
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时期。有的基层银行一年间发生诉讼的案件
几百起,甚至近千起;有的银行行长一年到头忙于打官司。这些
案件暴发的原因大致有:
1.银行的法律地位开始变化。金融业务活动还不能适应这种
地位变化的客观要求,结果金融纠纷案件增多,银行是具有一定
权利、义务的法人,这是银行法律地位的核心问题。依据法人的
定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
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律确认银行的这种地位,不
仅要求银行对国家承担经济责任,而且还要承担法律责任。特别
是开放搞活的政策的实施,使银行从法律地位出发要求有相应的
经营管理业务的自主权,才能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正当职责。可
是由于金融体制改革起步较晚,一些配套性的工作未能同步完成,
使金融业务运行中的法律问题较多。
建国以来,我国银行业务一直是高度集中,统存统贷的。在
经济体制改革中,银行权利层层下放,允许基层银行承包经营,业
务自主。但是,从过去几十年来一贯制的照章办事到相对独立地
行使自主权,银行还缺乏这方面的应变能力,更由于经营业务自
主权的扩大,银行责任也不断加重。如何才能行使好自主权,搞
好业务的经营管理,银行还缺乏相应的配套性办法。银行人员也
不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来保障这种自主权的扩大,从而用法律手段
管理存款,管理贷款,管理银行的一切业务。因此,在这一时期
发生的金融诉讼活动较多,有的工作人员不知不觉地被追究了法
律责任,银行受到的经济损失较大,被迫起诉和应诉的案件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