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文书具有以下特征:
1、必须是公、检、法三机关根据他们各自的职权制作的,也就是公安机关根据侦查、检察院根据检察、法院根据审判的职权制作的文书。
2、必须是按照一定的诉讼程序处理各种刑事、民事等案件的过程中所制作的,也就是说除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依法由人民法院直接处理外,刑事公诉案件要由、公、检、法三机关按一定的诉讼程序处理。
3、具有法律效力,这是司法文书和一般文书不同的一个最大特点。也就是说这种文书一经依法制作出来发生了法律效力,有关当事人就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国家就是诉诸于强制力来强制执行。
※ 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到好图书选购图书,请点此查看“购书指南”。
※ 发现价格错误了?书店有售而好图书却没有显示?立刻点此给好图书改错。
※ 图书价格仅供参考,实际售价及是否有库存以各网站实际标示为准。
※ 若售价差别过大,可能因不同规格或者版本引起,请自行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