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判定——中美法条与案例比较研究
罗李华 罗李华
7800113078
专利文献出版社 / 1998-03-01
平装 / 32开 / 390页 / 0字
¥35.00
(5家书店)
"专利侵权判定——中美法条与案例比较研究"的详细介绍……
本书由中国知识产权法官和美国知识产权律师合作撰写,通过对中美两国近百个专利侵权诉讼案例的详尽分析,比较了两国判定专利侵权各项原则的异同,提出了作者的独到见解。本书对我国专利侵权诉讼的判案人员和涉案双方,均具重要的参考价值;对发展和完善我国的专利司法制度,将起有益的推动作用。
哪里可以买到"专利侵权判定——中美法条与案例比较研究"?
从 5 家优秀的网上书店中选购"专利侵权判定——中美法条与案例比较研究"
※ 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到好图书选购图书,请点此查看“购书指南”。
※ 发现价格错误了?书店有售而好图书却没有显示?立刻点此给好图书改错。
※ 图书价格仅供参考,实际售价及是否有库存以各网站实际标示为准。
※ 若售价差别过大,可能因不同规格或者版本引起,请自行甄别。
我来评论一下"专利侵权判定——中美法条与案例比较研究"……
"专利侵权判定——中美法条与案例比较研究"的图书目录……
目 录
概 述
第一部分 解释权利要求
第一章 权利要求的作用
第二章 权利要求的撰写
第三章 解释权利要求的规则
第一节 一般解释原则
第二节 外来技术特征原则
第三节 差别权利要求原则
第四节 对申请人自造词的解释原则
第四章 谁来解释权利要求
第二部分 专利侵权行为
第一章 直接侵权
第一节 制造
第二节 使用
第三节 销售
第四节 进口
第五节 个人侵权责任
第二章 间接侵权
第一节 间接侵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第二节 间接侵权的表现形式
第三节 技术转让与间接侵权
第四节 间接侵权与政府行为
第三部分 判定专利侵权
第一章 判定侵权的比较对象
第二章 特征分析法
第三章 基本专利和从属专利
第四章 等同原则
第一节 适用等同原则的前提条件
第二节 等同的标准
第三节 中 美两国运用等同原则的实践
第四节 等同原则在其它国家的实践
第五节 等同的范围
第六节 等同的时间
第七节 获得专利并不意味着不等同
第八节 改劣发明
第九节 相反等同原则
第五章 禁止反悔原则
第一节 专利法中禁止反悔原则的特点
第二节 禁止反悔原则在中美司法实践的运用
第三节 禁止反悔的范围
第六章 现有技术和等同原则
第七章 多余指定原则
第一节 被控侵权物缺少非必要技术特征
第二节 被控侵权物缺少非专利技术特征
第四部分 侵权抗辩
第一章 专利无效
第二章 侵权例外
第一节 专利权用尽原则
第二节 非故意行为
第三节 先用权原则
第四节 临时过境
第五节 实验性的使用
第六节 个人非营利的使用
第三章 诉讼时效或者懈怠
第四章 滥用专利
第五章 专利申请过程中的欺骗行为
第六章 自由公知技术
第五部分 外观设计的侵权判定
第一章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第二章 外观设计侵权判定的标准
第一节 关于相同产品的分类
第二节 判定相同 相近似的尺度
第三节 功能性部分不能作为判定侵权的依据
第四节 判定相同 相近似的方法
第五节 关于对色彩的保护
第三章 对不该授权的外观设计怎样保护
参考书目
后 记
"专利侵权判定——中美法条与案例比较研究"的书摘……
研究专利侵权,首先要搞清楚专利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确定了专利的保护范围,才能说明白侵权物是否落入了这个
范围,是否构成了侵权。然而,要搞清楚专利的保护范围,
就必须先搞清楚专利的权利要求写了些什么。专利的权利要
求是确定专利的保护范围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在专利侵权
判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一章 权利要求的作用
无论在中国还是在美国,申请专利的第一步都是要向专
利局递交专利申请文件。专利申请文件里最重要的一个部分
就是权利要求书。作为专利权客体的发明创造是无形的智力
劳动成果,发明创造本身不适合作为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标
准。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专利权人甲拥有一项新式手电筒
的专利,甲告乙专利侵权,乙提出他所生产和销售的手电筒
和甲的发明专利完全不同。为了避免这一争议,法律就要求
甲在专利申请文件里事先明确地提出他所要求保护的范围到
底是什么,好让公众通过阅读专利文件的这部分内容,了解
到这个专利到底保护什么,不保护什么。专利文件的这部分
内容就是权利要求书。
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很多学者根据权利要求在
专利文件里所起的作用将世界各国的专利制度概括地分为三
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以英、美专利制度为代表的周边限定制
度。这些国家的专利法规定,专利的保护范围是由权利要求
的文字决定的。权利要求不是关于发明创造的技术描述,而
是描述专利保护范围的一个法律文件。好比在买卖土地时买
卖双方所签订的地契,权利要求的作用是尽可能清楚地把这
块地的边界线给划出来,而不是要具体描述这块地里长了什
么作物,地势如何,等等。
第二种类型是以过去的德国专利制度为代表的中心限定
制度。专利的保护范围由专利的说明书和附图来确定,在判
定专利侵权是否成立时,法院不受权利要求的文字的束缚,
而是以权利要求为中心,全面考虑发明的目的、性质以及专
利说明书和附图所透露的内容。这类专利制度虽然可以给专
利权人以公正的法律保护,但是由于专利保护范围的不确定
性,公众的利益经常得不到保障。
第三种类型是前两类制度的折衷。专利的保护范围由权
利要求的实质内容决定,而不是完全取决于权利要求的文
字。我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
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
来解释权利要求。
"专利侵权判定——中美法条与案例比较研究"的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
程永顺 1982年1月毕业于北京师范
大学经济系。1992年至1993年在北京大学
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进修经济法专业。
现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
庭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兼职副教授,国家
法官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常
务理事,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常务理事,中
华商标学会理事。主要著作有《专利诉讼》、
《工业产权难点热点研究》、《知识产权侵权
诉讼》(合著)等。
罗李华 198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生物系
并获得法律系经济法第二学位,同年赴美
国深造,其后获得佛罗里达大学法学博士
学位和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硕
士学位。现任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律师,负责
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事务。